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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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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0月13日讯(黑龙江日报记者 闫紫谦 谭湘竹 东北网记者 王春颖)1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检察院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认识高、力度大、推进实、效果好,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组成人员建议,要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明晰检察机关各部门职能,优化司法办案组织,规范办案工作程序,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组织模式。要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监督,通过强化监督职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探索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引入办案程序,让司法行为全程留痕,提高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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