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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来源: 人民法院报
- 日期: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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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第一次肯定判不离,
给法官6000元好处费,
就能把事情处理了。”
黑锅
黑锅
黑锅
法官又一次无端被黑!
是可忍!孰不可忍!
这个锅,法官绝不背!
恶意中伤者,
被责令退还索要钱款,
深刻检讨,
停止执业半年,
留所察看一年!
事情的经过是酱紫的
……
2003年11月,男女青年绿绿和红红经朋友介绍相识,并于12月闪婚。
婚后双方因脾气、性格不和,矛盾不断。
后于2012年5月分居至今。
2017年11月,红红诉至陕西勉县法院,坚决要求与绿绿离婚。并委托勉县一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蓝蓝代理自己的案件。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黄黄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反复沟通,红红和绿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和平分手。
案件得以高效处理,也充分实现了案结事了的初衷。
然而,事情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忽一日,黄黄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法院的人民陪审员青青,并介绍自己是离婚案件当事人红红的亲戚。
原来……
红红离婚后,和亲戚青青说起了在法院的离婚经过,并且提及自己当时离婚时,代理人蓝蓝除了收取代理费3300元外,看到自己离婚心切,又“贴心”地索要现金6000元,称“用于给办案法官好处,拉关系,否则离婚案件第一次肯定判不了。6000元给了,就能把事情处理了”。红红还感叹原来法官就是收了钱自己才得以这么顺利地离婚。青青一听就炸了,这怎么可能,一定是代理人蓝蓝利欲熏心财迷心窍无中生有,自己当陪审员这么久,法院的法官什么样儿他是知道的,法官黄黄为人正直,廉洁奉公,绝对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于是,他当着红红的面打电话给黄黄。
黄黄接到电话后觉得事情蹊跷,即刻邀请红红和青青到法院说明情况,并在第一时间与蓝蓝对质,蓝蓝一开始还百般狡辩,后来三面对质被直接戳穿。
在还原事实真相后,勉县法院认为:蓝蓝作为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收取正常的代理费后,以向法官行贿为借口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恶意中伤人民法院和法官声誉,其行为严重违反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对法院和法官造成了恶劣的影响。遂按照相关规定向勉县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严肃查处,并当即责令其退还给红红当初索要的钱款6000元。
勉县司法局接到司法建议书后,经过调查了解并与办案法官沟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由蓝蓝所在的法律服务所对其作出“暂保留其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资格,停止执业半年,留所察看一年。”的纪律处分。并责令其到褒联法庭做出深刻检讨。(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相关链接:司法建议通常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以预防纠纷和犯罪的发生为目的,针对案件中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工作上所存在的问题,建议他们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进行科学管理,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议。迄今为止,提出司法建议已经成为法院进行法制宣传,扩大办案效果的一项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