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京13811700730
- 作者:
- 来源: 新京报
- 日期: 2018-05-04
- 浏览次数: 897次
公司曾自查发现销售折扣计提方面在2015及2016年度存在会计差错
5月3日,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实施立案调查。
惠而浦表示,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
去年7月自查现过亿差错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去年7月27日,惠而浦发布了《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文中显示:经近期自查,公司发现主要在销售折扣计提方面在2015及2016年度存在会计差错,公司管理层初步估计该等差错金额约为人民币2.5亿-3亿元。随后的10月和12月,公司分别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和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的《警示函》。
随后,惠而浦表示,公司自查发现上述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后,及时采取措施,完善销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要求销售、营销财务和物流部门执行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公司政策,并于2017年12月12日发布了整改公告。
惠而浦前身为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洋),2014年与惠而浦集团战略合作而“变身”。据惠而浦2017年年报,公司旗下拥有惠而浦、三洋、帝度、荣事达四大品牌,涵盖冰箱、洗衣机等白色家电,以及厨房电器、生活电器等系列产品线。
惠而浦的“本土化”之路并非一帆风顺。2014年,惠而浦入主合肥三洋时,其董事长兼总裁金友华提出要进入白电第一阵营的目标,但近年来表现疲软。据中怡康数据显示,惠而浦洗衣机在国内市场2017年累计市场份额为3.7%,低于上年同期,排名第九。其他产品市场份额也多徘徊在10名左右。
业绩
2017年净利润由正转负
根据惠而浦近年年报,2015年,公司的营业收入约为54.6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2.44亿元;2016年公司的营业收入约为69.3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7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1.63亿元。
记者注意到,在公司2016年的年度报告中,2015年的财务数据有所调整,在2017年的年度报告中,2016年的财务数据也发生了变化。
根据数据计算,在2016年的财报中,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了约0.74亿元;在2017年的财报中,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了约0.89亿元。
此外,从2015年到2017年,惠而浦还有两件事值得关注。其一是公司三年连换四任首席财务官。其二是在2015年4月2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把为公司服务多年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历了连续两年财报出现重大会计差错风波,惠而浦2017年的净利润由正转负。财报显示,2017年公司的营业收入约为63.6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0.9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4.88亿元。
■ 延伸
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后可能面临什么?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消息刚出,惠而浦立刻成为舆论中心,业内人士评论“罚款60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且,罚款并非唯一处罚形式。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陆群威告诉新京报记者,“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如果调查结论认定公司和/或公司相关负责人、责任人违反行政法规或规章,公司可能被处以责令改正、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公司责任人员可能被处以撤销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触犯刑法则会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此外,根据证监会于2014年发布的退市新规,“上市公司中如有被认定为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将按照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要求启动退市机制。”欣泰电气(300372)是因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的案例之一。(新京报记者 阎侠 陈维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