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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李剑
  • 来源: 中新视点网
  • 日期: 2022-04-19
  • 浏览次数: 503

海南美华雅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子辉、股东胡华辉伪造海南军区后勤部基建营房处印章、公文,并将该假文件提交给海口市中山街道办、执法大队、派出所、海南裕丰大发实业公司、租户等,长期占有、出租他人房产2470平方米,达7年之久,令人惊讶!
 

据了解,海口市龙华区得胜沙后街17号宗地和建筑物属海南军区后勤部营房处管理,后交由海南军区劳动服务公司经营管理,海南军区劳动服务公司后改名为海南裕丰大发实业公司。因该建筑物年久失修,已严重处于危房状态,为周边群众生活环境安全考虑,2012年以海南裕丰大发实业公司(原海南军区劳动服务公司)提供土地,海南民宸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为海南中联永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国文)提供资金负责开发的合作方式签订合同并约定:一楼至二楼归海南裕丰大发实业公司所有,三楼以上(含三楼)全部归海南民宸投资有限公司所有,使用权为永久。
 

海南胡华辉、胡子辉两兄弟作为实际施工人挂靠江苏中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名下,于2013年与海南民宸投资有限公司(原海南中联永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承包该项目工程的施工。后因施工纠纷,双方未结算工程款。2014年7月胡华辉和胡子辉拿出一份抬头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军区后勤部(2014)军地第43号《关于海口市得胜沙后街17号座落房地产产权变更事》”的军区公文,长期占有该项目并对外出租收益。伪造的军区公文内容落款是2014年,可文件内容中却提及2016年所发生的事情,一看便是假公文。
 


胡华辉和胡子辉两兄弟为达到占有该房产的目的,将该伪造的文件提交给海南裕丰大发实业公司、租户、陈国文、海口市中山街道办、执法大队及派出所等政府相关部门,每年获取不当巨额租金收益。

2021年陈国文向海南军区政治工作局反映胡华辉和胡子辉两人涉嫌伪造部队公文、印章。经部队调查,该文件确系伪造的部队公文。
 


法学专家指出,本事件涉嫌两个罪名,即伪造武装部队公文、印章和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从最终获利的结果来看,伪造部队公文、印章虚构事实仅仅是手段,非法占有房产使用权及其收益才是目的。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本事件中,行为人以非法占有房产及租金收益为目的,通过伪造军区部队公文虚构事实的方法,蒙蔽海南裕丰大发实业公司、租户、海南民宸投资有限公司、海口市中山街道办,中山派出所、中山执法大队等,骗取房屋使用权并收取租金非法获利,已涉嫌诈骗。《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胡华辉和胡子辉两兄弟利用其伪造的部队公文印章,非法占有他人房产并长期获利,经部队和报案人实名报案后至今仍逍遥法外,这其中是否存在官商相互勾结、部分政府执法人员腐败、充当保护伞的情况?还希望海口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此进行彻查,依法惩处犯罪,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加强地方法治建设。
 

[责任编辑: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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