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网友“老天有眼001”在天涯论坛上爆料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肖明多次在上班时间,与不同女子开房发生性关系。他提供的开房记录显示,从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29日,肖明在同一家酒店17次开设钟点房,其中仅4月份就有4次记录。17次开房时间中,有15次在下午5点之前。(6月20日《京华时报》)
有权有钱就任“性”,长期开房甚至包房,与情妇约炮,这是某些官员的真实写照,丑陋的官场从来不顾公众的感受,不仅破坏了别人的家庭,而且使得政府形象颜面扫地、一落千丈。
这不是我信口开河,越来越多的案例早已印证了我的猜想,只要有官员受到查处,基本都有包养情妇的记录,其贪腐的钱财有很大一部分落入了情妇的口袋,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数不胜数。
开房约炮,与情人幽会,这或许是公民的自由,只要你没有触犯法律底线,最多只是在道德层面上进行谴责,尚不至于受到法律追究。但是作为官员,就不是一般性质的问题了,首先,国家公职人员,又是身居官位的领导,必须是风清气正的倡导者,而不是相反,不管你有没有涉嫌贪腐,仅就道德败坏这一点就足以将其“拿下”。况且还是利用上班时间“开房”,说明其属于可有可无的官职,对于公务繁忙的领导来说,哪里有时间出来翻云覆雨,与女人纵情享乐?
肖明的17次开房记录,震惊了官场,也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当下最重要的不是“灭火”,尽快消除负面影响,而是对疑似的肖明验明正身,因为要想验明此肖明是否彼肖明,很容易做得到,只要纪检部门介入,即可水落石出,只有将真相查清了,满足了公众知情权需求,才能化解法院的形象危机。
对于政府官员来说,不论你是否上班时间“开房”,不论你与哪个女人“开房”,都违反了党纪政纪,都有损政府形象,因此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个查处一个,至于有没有涉嫌公款开房消费,有没有权力自肥、贪污腐败,也应纳入检方侦查视线,总之决不能不了了之、没有下文。(作者系四川在线新闻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