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公安部等12个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为落实意见精神,公安部等12部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今后,凡再次出现擅自要求群众开具不合理证明导致群众办事难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相对于此前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这一次12部门下发通知要求,不仅是对意见精神的再强调,而且考虑到在落实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特别指出“再出现擅自要求群众开不合理证明的要追责”。这是一个亮点,对于落实意见精神,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一段时间以来,奇葩证明已经触犯众怒,上到高层,下至基层,都对奇葩证明表示了鲜明态度。整治奇葩证明的共识已经形成,条件已经具备。而且我们看到,有关部门针对奇葩证明,已然拿出了办法,不仅有单兵突击,而且有部门联动。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就以部门联动的形式,传递了信心,看到了希望。
但要看到,奇葩证明是一个顽症,整治奇葩证明很难做到“毕其功于一役”。分析奇葩证明的由来,有些属于认识问题,囿于传统思维,明明条件已经变化了,还在固守过去一套;有些出于作风问题,明明应该以服务为天职,结果还在以自我为中心,丝毫不考虑政策本身给民众带来的麻烦。不管哪一种,都在事实上折腾民众。“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从过去经验来看,只是单纯喊口号、秀姿态,根本无济于事,只有让其感到痛,才会杜绝奇葩证明产生的可能。
“打蛇要打七寸”。明确“再出现擅自要求群众开不合理证明的要追责”,可谓抓住了要害。以后,如果有哪一个部门不落实文件要求,再擅自折腾民众,就让其付出代价,这就形成了事实的威慑。如果这一表态得到落实,会在很短时间内形成一个自查自纠的高潮。有关部门会梳理目前要求的各项证明,能取消的主动取消,能简化的主动简化,若无法律依据不会再让民众到处开证明。其关键在于,面对“擅自要求群众开不合理证明”,涉及到认定和追责问题。不能把“烫手山芋”交给民众,应该明确一个部门,比如受理证明的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来向上申诉,推动问责。
中央早就强调,要做到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在人们看来,这里的“不折腾”,不仅指自己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做到清醒认识,坚持正确方向,还指在日常工作中,要“以百姓之心为心”,主动与民众坐一条板凳,想民众之所想,急民众之所急,不能折腾民众。因此,当前应该坚持一个理念,不管如何,都不能折腾民众;一旦折腾民众,就要承担责任,付出代价。只有把这个底线亮出来,才能倒逼有关部门改善服务,从而推动好政策“落地生根”,真正惠及广大民众。